为深入贯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方针,本重点实验室拟进展2016年“风能太阳能利用技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申请的受理工作,申请指南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开放基金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两类,实行自由拟题申报的原则。重点实验室将根据申请书所反映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预期研究成果及创新性、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和已有的研究基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资助。重点实验室将负责对未获资助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保密。
2、申请书为A4幅面,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第3页起各栏页面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3、本申请书原件一式3份(电子版1份),申请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送风能太阳能利用技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4、封面上“项目编号”由风能太阳能利用技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统一填写。
5、主持及参与(包括在研与申请)本基金项目数共计不得超过3项。
6、申请者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其他科研人员申请须由两名所申请项目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7、预期研究成果须至少以“风能太阳能利用技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内蒙古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或是第一作者第二单位),且开放基金为第一资助项目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须有1篇SCI、EI或ISTP检索的期刊论文,或至少有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上述论文在结题时须已公开出版并可在线检索。
8、项目执行期为2年,起止时间为2016.07—2018.06,研究经费不超过2万元,经费预算执行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需列支“管理费用”。
二、主要资助方向
1、风能利用技术
①:风力机空气动力学特性、结构动态特性、噪声特性等方面研究;
②:风电并网运行与故障穿越技术研究;
③:改善风电场性能的关键技术研究;
2、太阳能利用技术
①:太阳能光热利用研究;
②:太阳能光伏利用研究;
③:太阳能利用与膜蒸馏技术的集成化研究;
3、风能、太阳能互补技术
①:风/光/储微网系统研究;
②:风/光互补发电系统逆变与控制技术研究;
4、上述资助方向未涵盖的可再生能源领域具有探索性、创新性的研究工作。
三、受理时间
申请书(纸制版及电子版)于2016年8月25日—8月31日期间采用集中接收的方式进行。相关文件请登录网址(http://219.225.215.67:8083/list/?109_1.html)进行查阅及下载。
联系人:马剑龙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工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邮 编:010051
电 话:1584934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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