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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制度
2017-06-12 07:10  

       1、为了保证重点实验室的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科研、行政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全体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学校安全保卫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人员下班时要检查并关好电源、水龙头、窗户,锁好门。

       3、节假日, 值班人员要经常巡查,在锁门前应检查门窗、电源等是否关闭。发现有盗、火、水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工作人员。重大问题要迅速报校保卫处或派出所。

       4、不准将易燃危险物品带入实验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实验室人员应学会使用消防器材,积累消防经验,有情况及时通知实验室安全员。重大问题要迅速报校保卫处或派出所。

       5、凡携带物品出门,必须持实验室开具的携带物品出门许可证,方可出门。

       6、实验室工作人员每人只能持有所在实验室的钥匙,不得自行复制其他实验室的钥匙。实验室工作人员丢失钥匙,需要用值班室的备用钥匙另配钥匙时,须经办公室同意。流动人员结束工作离开实验室时,要将钥匙交回办公室。

       7、每个房间必须有一把钥匙集中在办公室,以备万一时使用,平时任何人不得使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保管好各房间的钥匙,不得丢失,只能将钥匙用于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保卫工作,不得另作他用。需要换锁的房间,工作人员应将一把新钥匙交到值班室备用。

       8、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客座人员和学生)应尊重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及值班人员,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严格遵守安全保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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